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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  鄭成功和荷蘭簽訂的16條約,第一條遺忘,不可能!如果能夠遺忘就不需要簽訂此合約~



我給我自己一星期時間

時間到了

我要說話啦

嗯~當天知道有點嚇一跳

原來豬豬有保留

理由是我有我的隱私

當然滿感動好理性

事情過後

只是覺得

這樣的溝通?不予置評

這樣是成熟嗎?不知道

這樣是瀟灑嗎?不認為





不管怎樣我分類到無關緊要的人

我只是為我朋友感到不值得不值得不值得

親愛的~

不用跟我討論

我認定就不會改變

感謝你的體諒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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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sie90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